给子女买的理财保险受益人是父母可以法院可以冻结吗?

因为健康险的钱一般都为赔付金,本质上就是对客户遭受风险后的经济补偿,是被保险人用健康甚至生命换来的,不是收入所得,不能被法院执行。但是如果是理财产品那就另当别论了,理财产品的现金价值,生存金是可以被执行的。
给子女买的理财保险受益人是父母可以法院可以冻结吗?
给子女买的理财保险受益人是父母,那么该保单的投保人也是父母,对吧?我们来看看什么样的保险不能作为债务被法院执行,被执行人购买以生命为标的的产品,比如健康险,防癌,重疾,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金是不能作为债务被法院强行执行的。因为健康险的钱一般都为赔付金,本质上就是对客户遭受风险后的经济补偿,是被保险人用健康甚至生命换来的,不是收入所得,不能被法院执行。但是如果是理财产品那就另当别论了,理财产品的现金价值,生存金是可以被执行的。我们再来看看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三条,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:(一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、家具、炊具、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;(二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。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;(三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;(四)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;(五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、医疗物品;(六)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;(七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》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、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、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、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;(八)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。从您的描述中看出,该保单的投保人为父母,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,且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,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,不属于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所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,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此部分财产的。
给子女买的理财保险受益人是父母,那么该保单的投保人也是父母,对吧?
我们来看看什么样的保险不能作为债务被法院执行,被执行人购买以生命为标的的产品,比如健康险,防癌,重疾,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金是不能作为债务被法院强行执行的。因为健康险的钱一般都为赔付金,本质上就是对客户遭受风险后的经济补偿,是被保险人用健康甚至生命换来的,不是收入所得,不能被法院执行。但是如果是理财产品那就另当别论了,理财产品的现金价值,生存金是可以被执行的。
我们再来看看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三条,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:
(一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、家具、炊具、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;
(二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。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;
(三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;
(四)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;
(五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、医疗物品;
(六)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;
(七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》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、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、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、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;
(八)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。
从您的描述中看出,该保单的投保人为父母,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,且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,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,不属于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所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,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此部分财产的。
,给侄女买的理财保险,受益人是父母,法院也不能冻结这份保险
保险好像有法律规定不能被冻结的。
给侄女买的理财保险,受益人是父母,我觉得法院是不可以给冻结的
阅读 26 次 更新于 2024-05-04 18:21:17 我来答关注问题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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